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新建5万吨/年特制麦芽生产线项目之筛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4-10-1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现对新建5万吨/年特制麦芽生产线项目之筛板进行采购,选定供货商,欢迎对本项目有意向、且具有设计、制造、供货能力的法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新建5万吨/年特制麦芽生产线项目筛板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包括发芽筛板6套、干燥筛板2套,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筛板技术要求。
2.1.3交货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宝翔西路188号招标人项目建设工地(亦为日后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地)内
2.1.4交货期:暂定2025年5月底,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最高投标限价:358.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格要求:
= 1 \* GB3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完成过一项及以上框架式筛板制造、供货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中的供货方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明文件包括:供货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文件(收货单或验收单或付款记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未与招标人发生过诉讼,且无粤海集团系统内工程项目承包商不良信用评价记录。
⑤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函。
3.2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时间及方式
5.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14:00-10月24日14:00 (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函件发送至以下邮箱:luzhishun@gdhyst.com,报名函件中须明确接收邮件的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用于招标文件发放)。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地点
6.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0月19日14:00-10月24日14:00。
6.2招标文件发放地点:通过邮箱luzhishun@gdhyst.com发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3日14:00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宝翔西路188号,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顺泰网站(http://www.supertime-malting.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宝翔西路188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5986441034
招标人接受投诉联系电话:020-83742515
附件:资格审查表
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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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必须是筛板的制造商。 |
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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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完成一项及以上框架式筛板制造、供货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中的供货方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明文件包括:供货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文件(收货单或验收单或付款记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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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未与招标人发生过诉讼,且无粤海集团系统内工程项目承包商不良信用评价记录。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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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函。 |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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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