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5-09-19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现对2025年11月-2026年11月资本市场业务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该项目报价。请各报价人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如未提出书面质疑,即视为报价人已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准备做出实质性响应。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YST-ZB-2025-001
1.3采购单位: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服务内容
就采购单位作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所需开展的各项规范运作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使采购单位满足各项监管要求。
三、服务期限及收费
3.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2025年11月16日-2026年11月15日)起,最长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视前一年度服务完成情况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合同与上一期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服务价格不变。如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单位不再续签合同,且无需为此向报价人支付任何补偿。
3.2各报价人根据本单位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应为提供1年服务的含税金额,且需覆盖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电邮费、查询费、打印复印费等履行本项目相关服务所发生的所有合理且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项目报价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须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4.1依法成立5年以上,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年检合格。
4.2律师事务所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3具有30名以上(含30名)执业律师。
4.4服务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不少于3人,主办律师不少于2人。其中,团队负责人至少有10年以上的律师执业时间、且近5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主办律师至少有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时间、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五、报价注意事项
5.1公告期限: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
5.2获取采购文件:报价人可于2025年9月26日17:00前通过邮件或现场方式向采购单位索取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将通过邮件或现场派发方式向报价人发放采购文件,不论何种方式发放的采购文件都具有相同的效力。报价人对取得的采购文件具有保密义务,在未获得采购单位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报价人不得将本采购文件用于任何与本次报价无关的用途。
5.3提交报价文件:报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于2025年9月28日17:00前向采购单位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后邮寄或专人送达),报价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5.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费小姐,电话:020-82057819,邮箱:invest@gdhyst.com,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金华西街1号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小组。
5.5公告发布媒体: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upertime-malting.com/)发布。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